| 本报讯 不注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企业,随时都可能被清理出建筑市场。昨日,记者从市建设局获悉,《泉州市建筑工程奖优罚劣暂行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暂行规定》)7月1日起施行。
按照《暂行规定》,建筑企业、监理企业在连续两年以上创建优质工程或同一年度创建多个优质工程的,在办理资质年检、升级和外出经营手续时,主管部门将开辟绿色通道,予以优先办理,并优先评优评先。同时,建筑施工企业坚持安全文明施工且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在缴交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时也可按规定予以下浮或奖励。
据市建设局负责人介绍,奖优的同时也将罚劣。今后,如果企业不注重建筑工程质量,就有可能无法参与本市的建筑。按照《暂行规定》,企业发生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再次被县(市、区)处罚、记录不良行为的,或受设区市行政处罚、认定为不良行为的,或发生死亡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自被处罚之日起未满一年,将没有机会承建政府投资工程。企业发生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再次被设区市认定为不良行为的,或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认定为不良行为的,或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自被处罚之日起未满二年,也将没有机会承建政府投资工程。企业发生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两次被省级以上认定为不良行为的或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将被清出本市建筑市场。
|